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更好地反映企业国有资产公允价值,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近日,福建龙岩国资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企业发生经济行为应进行的相关资产评估工作、完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建立完善资产评估项目专家复核评审制度、落实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等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通知》指出,所出资企业要尽快建立健全资产评估工作管理制度和资产评估项目台账,并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办理资产评估备案,不得擅自扩大备案范围。在办理资产评估备案中,对资产评估机构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市国资委。
《通知》按照减政放权要求,对所出资企业核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明确由各所出资企业负责备案,进一步简化了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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