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国资委突出简政放权规范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租赁行为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12-03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租赁行为,提高资产转让、租赁公开透明度,建设“阳光国企”,近日,福建龙岩国资委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简政放权的要求,本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企业资产转让、租赁业务规则和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规范所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两个《通知》明确了对所出资企业资产转让、租赁行为,由各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按出资关系对资产转让、租赁行为承担监管责任,进一步精简了龙岩国资委审批事项,扩大了企业自主经营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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