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国资委纪委把督促省管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不断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党委重视,持之以恒正风纪。自中央八项规定和山东省委实施办法出台以来,山东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其内涵实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山东省委精神上来。在2014年初召开的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山东国资委党委进一步明确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深入持久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山东省委实施办法和纠正“四风”工作。同时,结合省管企业实际,多措并举,有针对性的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切实推动省管企业领导干部转变作风。
监督检查,不折不扣抓落实。一是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山东省委实施办法和纠正“四风”工作情况纳入省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直接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挂钩。二是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先后下发通知,防微杜渐,强化对省管企业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和管理。三是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相关文件通知,切实加强对省管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山东省委实施办法精神情况的督察调度。
执纪问责,坚持不懈纠“四风”。一是出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开展明查暗访,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2014年以来累计查处违规违纪问题9起,党内警告处分2人、严重警告7人、行政撤职处分3人,并对5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认真开展培训中心腐败现象专项整治和收“红包”及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省管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省管企业共有23人收到“红包”、购物卡共计781770元,均已主动上交纪委。三是认真做好省管企业超标车处置和退休领导人员占用办公室及公车问题的清查工作,在2013年对省管企业超标车辆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山东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又一次对省管企业超标车处置工作组织企业自查,山东国资委纪委进一步核查,将处置不彻底的40辆超标车采取拍卖和抵账的方式作了处置,同时将3名企业退休领导人员占用的办公室及公车收回。
成效明显,坚定不移转作风。一是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更加精简。据统计,2014年以来,各省管企业工作会议总次数同比减少26%,总天数减少23%,参会总人数减少26%,下发文件数减少7%,简报期数减少46%。二是公务接待更加简约节俭。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职工食堂或本企业开设的餐馆就餐,次数也大幅下降,同比降低24%。三是职务消费更加科学规范。实行预算审批管理,强化对业务招待、出差、通信、培训等职务消费行为的监督考核。据不完全统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总额比预算减少19%,同比下降6%。四是因公出国(境)管理更加严格规范。认真审查出国人员的因公出国(境)任务,并严格控制出访团组的人数和在外时间,各省管企业因公出国(境)总批次同比减少3%,总人数同比减少6%。五是在规范公车管理和办公用房使用方面,各省管企业能够切实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狠抓超标车治理,严控领导人员办公用房面积。
一年来,山东省管企业领导人员作风明显转变,企业之间、与上级部门之间相互走访、迎来送往等不必要的应酬大量减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次数大幅提高,同比增幅66%,形成的调研报告数同比增加了49%,真正扑下身子解决问题的多了,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班子的满意率明显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