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山西国资委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委机关相关处室、省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统计评价处处长贺静波和各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就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中的企业年度报告、生产经营管理、职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公开内容、时间及方式进行了探讨。
目前,中央企业和全国省级国有企业都没有全面推开财务信息及有关重大事项公开工作,山西省制定《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在全国属于首创。《办法》的制定是深化山西国资国企改革的突破口,也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与推动山西省转型综改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结合点。
据统计,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占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量的86%、营业收入的95%、上缴税费的89%、利润总额的80%,是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也是推进山西省实现转型发展的主要战场和重要阵地。企业信息的公开,有利于促使国有企业经营从“不透明”到“公开”,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也为打造“阳光国企”,提升企业透明度,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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