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国资委制定出台强化监管、规范经营“十条禁令”

文章来源:河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9-12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国有企业经营决策行为,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日,河北廊坊国资委制定印发了《强化监管、规范经营“十条禁令”》,打造企业规范经营的“紧箍咒”。

  相对于以往规范国企领导人廉洁从业的一些原则性规定,此次廊坊国资委针对当前国资监管的薄弱环节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用非常明确的“禁止性条款”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行为进行严格规范,提出了涉及违规决策、损害出资人权益、个人及亲属从事同业经营、谋取不当利益等“十个严禁”,设置了不可触碰的十条“高压线”,为企业领导人员依法依规履责指明了具体方向。

  廊坊国资委要求,各企业主要领导为落实“十条禁令”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逐条学习,熟记规定,严格执行;要对照“十条禁令”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从制度上采取预防和治理措施。廊坊国资委将加强对贯彻执行“十条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执行“十条禁令”的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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