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国资委积极推进落实“两个责任”试点工作

文章来源:景德镇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9-17

  景德镇国资委召开了全市国资系统落实“两个责任”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景德镇国资委纪委领导机构与派驻纪检监察专员的规定,在系统内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派员到外地学习取经,确立了系统内的试点单位。通过近两个月的创新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六个方面有新的突破:在科学定责上取得了新突破。将主体责任具体化,明确了党委必须承担的9条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的5条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承担的4条责任;将纪委的监督任务细分为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加大效能监察、严肃查办案件、强化警示教育等5个方面,使“两个责任”明确清晰、操作有力。在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新突破。景德镇国资委研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三化九责”实施办法》和落实主体、监督责任的74项配套制度体系;系统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各自形成了执行责任报告、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纪委约谈、社会评价、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7大制度。在领导机构和队伍配备上取得了新突破。党委积极支持推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及时调整了纪委书记的分工,进一步完善了委纪委领导机构,各出资监管企业纪委书记或党委(总支)分管纪检工作成员同时兼任景德镇国资委纪委委员,对未配备纪委书记的企业由景德镇国资委纪委统一派驻纪检监察专员,负责监督责任的落实。在主动履责上取得了新突破。景德镇国资委从干部任免、企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入手,建立健全了管人管事管资本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充实完善“责任书”内容,除统一规范的“共性内容”外,还特别增设了针对不同分工、不同岗位的“个性内容”,把“责任书”签订范围延伸到各重点领域和风险岗位。在工作举措上取得了新突破。在景德镇国资系统全面推行了“三化九责”,细化、深化、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明责、分责、定责、诺责、述责、评责、督责、考责、问责。对已设立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资监管企业全面规范其“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的风险点由委纪委与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共同监管;在景德镇国资系统全面推行工作约谈制度,景德镇国资委纪委将全程参与各出资监管企业纪委书记或纪检监察专员约谈。在联动合力上取得了新突破。景德镇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督导;焦化工业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逐步形成了与监事会、审计、法律等监督部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职能互补的合力监督态势;景德镇国资委还在近期对30位企业负责人2012、2013年的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分析研判,并向党委提出了对策建议,向有关企业作出了警示提醒,共涉及4户出资监管企业及其19个子公司。

  景德镇国资委9月16日召开全市国资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试点工作推进会,对前期的试点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就做好下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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