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国资委印发了《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国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保障和维护境外国有产权的合法权益。该办法填补了广西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的空白。
《办法》明确了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监管要求,对境外企业产权转让等国有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核权限、基本程序、转让价格、转让方式、对价支付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企业返程投资、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设立离岸公司、境外资产保全等事项进行了规范管理。
《办法》的出台是广西国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境外国有产权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区域合作与经济全球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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