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资委专题研究监管企业重点投资项目清理工作

文章来源:湖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10-14

  9月30日上午,湖南国资委行政办公会议对重点投资项目清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监管企业重点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为落实湖南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省属监管企业投资管理的指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监管企业的投资管理,提高企业的投资安全和效益,从8月份开始,湖南国资委组织开展了对监管企业“十二五”时期以来启动实施的重点项目以及部分“十一五”期间启动但至今未完工、未达产达效的每一个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投资项目全面清理。本次清理工作分启动清理工作、企业自查、委内会商、企业约谈沟通、处理意见完善调整等多个工作阶段。

  会上,规划发展处汇报了监管企业重点投资项目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本次清理工作,本着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广泛听取企业、监事会及湖南国资委相关处室意见的工作原则与方法,并结合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从战略协同性、项目合规性、项目有效性三个方面,进行逐一核对清理。清理涉及18户监管企业,共清理重点投资项目数350个。其中,清理发现存在各类问题和风险的项目117个,占项目总数的33.4%。

  会议决定,对长期以来坚持按照国家、湖南省政府以及湖南国资委有关投资管理的规定,对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科学决策、严格管理,投资方向正确,投资效益良好,本次清理未发现投资管理违规行为的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等2户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投资过程中存在决策不规范,不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查程序,违法违规组织投资项目实施等问题的湘电集团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的23个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对在项目决策程序、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多瑕疵,或在实施中存在较大的问题和风险的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的20个项目予以公开提醒。对其它存在一般问题的13户企业的32个项目,要求逐个向企业发出书面提醒函或约谈企业负责人。

  会议认为此次工作是湖南国资委改进工作作风、精政放权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的具体举措。会议要求所有监管企业以批评警示项目为戒,进一步强化出资人意识、章程意识和程序意识,规范投资管理制度和程序,不断提高项目的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使企业投资项目真正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动力。

  湖南国资委预算处、产权处、纪委、监事会工作处及监事会各办事处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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