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节俭朴素型机关建设,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长久、深入的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景德镇国资委结合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景德镇国资委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
该《细则》共分十三章六十八条,内容包括机关财务经费管理、差旅管理、公务接待管理、会议活动管理、公务活动及礼品往来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资源节约、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具有涵盖面广、标准清晰、要求严格、规定具体的特点。
《细则》规定,要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依纪,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监督。
《细则》还对景德镇国资委人、车、钱、物、吃、住、行等诸多方面应当执行的标准均作出了明确的要求,目的性、操作性、指向性都比较强,是景德镇国资委开展反对“四风”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之一,也是今后景德镇国资委加强机关建设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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