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及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内蒙古国资委考核处派员,与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民政厅等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从2014年12月上旬起,用时一个多月,赴出资监管企业及部分盟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对消防安全进行划片排查。
此次专项治理主要针对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时有发生,人员伤亡惨重的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4年12月上旬至2015年3月底,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火灾多发的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至2015年底,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目前,集中培训和划片排查工作基本完成,集中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此次专项治理将坚持依法严格整治、政府挂牌督办、纳入诚信体系和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等方式加大治理工作力度,确保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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