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国资委组织召开推进依法治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座谈会。天津国资委总经济师王振宇出席。天津市高级法院、二中院,室内六区、东丽、西青、北辰等区法院、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及有关市管企业35人参加。
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国资国企改革“三个一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治企水平,加快清理低效企业。王振宇介绍了天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整体情况,重点解读依法开展清理低效企业工作。2014年,在各级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管委的大力支持下,国企改革取得新成效,清理退出低效企业184户,盘活国有资产44.78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26万人,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显著提升。
天津市高级法院郝德春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介绍了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有关情况,并就国有企业如何贯彻依法治国、实施依法治企进行讲解。座谈会上,市管企业负责同志就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企业解散清算、依法破产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与法官们深入交流,法官们为企业一一答疑解惑,并表示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企业提出的工商变更、注销程序等问题耐心解答,表示将积极发挥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参会天津市管企业纷纷表示,通过参加座谈会收获很大,既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很多实际问题,又开阔了工作思路,并表示将进一步落实好依法治企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改革工作,把清理低效企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加快推动国有经济转型升级,在天津市经济结构优化中积极发挥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