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至9日,山东国资委在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了省管企业法治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交流省管企业法制建设情况和做法,座谈“法治国企”建设和法务工作支持保障企业转调创改、稳健发展的思路措施。山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樊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10户省管企业分管领导或总法律顾问分别做了交流发言;特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和省法制办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莱钢集团做了“法治莱钢”建设的专题报告,与会人员先后到莱钢集团保卫部、法律教育培训基地、银山型钢公司宽厚板厂、莱钢建设公司建安分公司等基层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及成果进行了实地调研。各省管企业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务部门负责人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山东省开展两个法制建设三年规划取得的明显成效,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必将对省管企业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要求各企业充分认识“法治国企”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法治国企”的核心内涵和主要内容,把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总抓手,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强化企业领导人员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的自觉性、主动性,全面提升企业依法治理、依法决策水平;二是着力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全覆盖;三是积极应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改革,努力打造一支优秀法律顾问队伍;四是不断完善科学高效实用的企业法律工作体系;五是整合提升企业的合规管理,深入培育企业合规文化,努力营造良好的合规氛围;六是加强知识产权的价值管理,健全创、管、用、保机制。
会议充分肯定了莱钢集团全面推进“法治莱钢”建设,率先打造“法治国企”的工作,认为“法治莱钢”建设无论从理念体系还是推进措施上都有一定创新性,接地气、成体系,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是法治中国理念在国有企业的具体实践和有益探索。莱钢集团推进“法治莱钢”建设一系列的理念、做法和成效,对山东省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据了解,莱钢集团近年来全面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法治莱钢建设,先后开展了法律风险防控启动年、突破年、普及年、提升年和法治莱钢建设启动年五个主题年度的实践活动,在莱钢集团初步建立了“思维法治化、决策法治化、管理法治化、运营法治化、发展法治化、保障法治化”的“六化”法治格局,强化了“思维想法、决策问法、管理靠法、运营依法、发展用法、保障有法、法商融合、法治文化”的“八法”管理理念,实现了法治建设与企业发展的协调统一,促进莱钢集团由依法治企向依法强企的战略提升。通过“法治莱钢”建设,在企业打造法治思维、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彰显法律价值、改善法治环境和塑造法治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工人日报》、《中国企业报》、《法人》、《中国钢铁业》等多家媒体了进行了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