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工作

文章来源:湖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2-28

  2014年,湖南娄底市国资委在娄底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湖南省国资委的指导监督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这一重心,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努力提高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全委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监事会派驻体系初步建立。2013年12月27日,娄底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向市属国有企业(单位)派驻监事会和监事会议,完成了3个监事会的组建和派驻7家国有企业的工作。2014年初,3个监事会陆续进驻7家企业,召开了监事会进驻企业见面会。为有效提高监事会成员依法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监事会全体人员赴长沙学习“取经”,收到了带着问题请教的预期效果。外派监事会秉持“不干预、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4年来,3个监事会在7家企业收集到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共50余条,向企业发出书面工作提醒函10份,口头提醒20多次,工作意见函3份,工作纠正函1份,监管企业收到了函件后,积极整改,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管理风险。

  国有资本预算工作有序推进。为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就全省市州而言,娄底市人民政府率先出台了《娄底市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及支出管理办法》。每年市国资委会同市财政局编制了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预算方案列入市人大会议报告并审议通过。两年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共3614万元已缴入国库。同时,切实做好资本预算执行的组织和监督,确保预算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上一轮国企改革走在全省前列。2014年12月10日,省政府来娄底督导深化国企改革工作,督导组组长、省人社厅副厅长杨长永指出,娄底市国资委被评为全省国企改革先进单位名符其实,娄底市是全省已全面完成上一轮国企改革工作四个市州中做得最好的。一是国企改革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正公平操作;二是参与国企改革工作的各方人员能想方设法攻坚克难,齐心协力解决各种遗留问题;三是市委市政府领导能接力传承,一以贯之认真抓国企改革工作,市国资委及各相关部门的干部敢担当,有作为。

  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拉起,扬帆启航。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行政资分开、政企分开。2014年3月31日,全省召开了深化国企改革工作会议,结合娄底实际,9月份,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娄发[2014]14号),为落实娄发[2014]14号文件精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统一监管的通知》(娄政发[2014]19号),明确娄底市自来水公司等9家市属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管人、管事、管资产。娄底市政府市长易鹏飞在2015年全市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尽快出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统一监管的实施办法。要求国资监管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改进和完善国资监管模式、内容、方式和手段,强化资本运作,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能力,提升国有资产的增值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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