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内蒙古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有关规定,政策法规处会同各处室和信息中心,对内蒙古国资委国资监管法规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提出了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订计划。
此次清理,共废止规范性文件9件;2015年内,拟修订6件,新制定出台6件。截至目前,内蒙古国资委现行有效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共计107件,其中,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的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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