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颁布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

文章来源:山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4-03

  3月27日下午,山西国资委召开专题研讨会,就山西省颁布下发《山西省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重要意义、积极作用以及如何在推行中进一步改进,从理论和实践上开展了专题研讨。来自国务院国资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行政学院、山西省社科院、经研中心、山西大学、财经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和部分国有企业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山西国资委副巡视员康楣生主持会议,山西国资委副主任马进、副巡视员暴峰出席会议。

  会上,马进首先介绍了《办法》出台的背景以及施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之后,各位专家依次发言,指出山西省推行省属国有企业公开财务等重大信息有利于各省属国有企业接受社会监督,提升企业透明度,净化政治生态,打造阳光国企。

  会议认为,在当前山西政治生态的大背景下,搞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山西省属国有企业代表结合实际,认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能促进企业更有责任地积极应对,促进提升绩效、防控风险。改革落地要以信息公开为前提,要协调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明确责任追究与考核问题,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科学引导。

  山西省内科研机构的专家指出,省属国有企业公开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有利于还民知情权,有利于社会与政府的诚信化建设,有利于企业接受社会监督成为常态化,有利于加强公众对国有企业的理解。专家建议,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应该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协调机制、回应澄清机制,建立信息披露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搭建起权威、畅通的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准确的消息,引导社会公众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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