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资委按照国有资本“优进劣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原则,坚持政策引导带动和加强工作推动相结合,大力推动低效企业退出工作,2015年以来,累计清理低效企业36户,盘活资产2.8亿元,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优化。
一是坚持放管结合,加大推动工作力度。实施清单式监管,对三级及以下企业的调整退出事项由国资委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退出流程,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进度管理,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季度、把节点性进展分解到月份,对低效企业户数多、清理退出任务重的市管企业,实施重点跟踪推动,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抓好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简化低效企业职工进托管中心流程,对2015年度以前退出企业采取补贴资金一次申报、统一预算、集中拨付,用足用好政策,按每户企业10万元的政策上限一次性为96户低效企业争取到了960万元清算费用补贴,实现政策落地。组织开展低效企业政策实施细则培训,谋划开展低效企业资格动态审核,让改革政策更多更广泛惠及国企和职工。
三是搭建交流平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组织召开推进依法治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座谈会,邀请天津市各级法院和市场监管委就企业解散清算、依法破产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搭建集团间经验交流平台,通过集中座谈、案例研讨、邀请专业人士专题培训等方式,互通有无、总结经验,一季度已在《国资委信息》上连续刊发7家市管企业的经验做法,并汇编形成《清理低效企业交流材料》,有效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