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促进公平就业,帮助企业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制度,近日,山东菏泽国资委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下发了《菏泽市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主要是从适用范围、招聘原则、招聘程序、监督检查、招聘服务五个方面对市属国有企业的招聘行为加以规范。要求国有企业招聘员工要制定招聘方案,面向市场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采取考试或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国资监管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招聘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同时对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实施全过程监督。
《办法》的实施,对于促进菏泽市国有企业自身发展,消除就业歧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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