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常州国资委纪委从五个方面贯彻落实好国资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保证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守政治规矩,自觉做到“四个服从”。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必须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政治责任,纪委必须更加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是深化改进作风。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坚持抓好每一个时间节点,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件坚决予以通报曝光,维护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严肃性。
四是完善惩防体系。有关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决策情况要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并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按年度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领导人员兼职、投资入股、国(境)外存款和购置不动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继续围绕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开展重点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纠正和整改。
五是严格执纪办案。重点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损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职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