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领导对监事会工作的批示,进一步规范监事会年度集中检查工作和报告的编报,近日,内蒙古国资委召开监事会集中检查工作会议。内蒙古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魏栓师主持会议,各监事会主席、负责人及监事、监事会工作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监事会工作处负责人对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对接工作的汇报,监事会主席王桂琴,监事会负责人辛尚奎、姜明晓分别汇报年度监督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工作处人员分别发表了意见。
听取了大家的汇报和发言后,魏栓师对年度集中检查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应有高度、换角度、换思路,为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上汇报奠定扎实基础;二是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实行严格保密,参照国务院国资委的做法,报告的审核上报实行封闭运行,由监事会主席审核、签署后报监事会工作处,经内蒙古国资委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后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三是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应突出反映问题,揭示问题要到位,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建议;四是以适当的方式向企业反馈检查结果,要求企业整改落实;五是积极借助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向会计师事务所提示审计重点和要求,有效利用事务所审计成果,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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