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云南楚雄国资委在州属国有企业中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召开专题教育会议。教育和督促企业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签订不收受“红包”承诺书。截止4月底,楚雄国资委直接监管的5户企业中层以上干部201人签订个人承诺书。
三是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查,再次提醒谈话。重点教育企业领导干部不得违规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的“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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