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山东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管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住五一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强化监督检查,狠刹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山东国资委纪委成立两个巡回检查组,对鲁信集团、兖矿集团、山钢集团、山东黄金、鲁商集团、山东高速、山东能源、枣矿集团、淄矿集团、山东重工等10家企业在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山东省委实施办法精神情况开展巡回检查。
对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巡回检查组将及时向山东国资委党委汇报,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涉及企业领导人员的,山东国资委纪委将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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