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宁夏国资委对照《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规章制度,积极借鉴外地成功做法,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全面梳理职权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做到“所有权责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责”。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政府职权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动员大会后,国资委领导班子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了梳理职权清单和责任清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法规处,负责收集、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处室、监事会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职权和责任清单,落实专人负责集中上报工作,对相关职权及责任事项力求做到有据可依、追责可查、担责明晰。
二是互动学习,深入领会精神。认真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编办及政府法制办出台的《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指南》及《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指南》,统一思想认识,领会文件精神,并召集各处室、监事会负责人启动培训会议,互动式交流探讨职权范围、运行流程、清单框架、责任追究等事项,严格按照指南要求保质保量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梳理,确保全面准确。在梳理过程中,宁夏国资委具体做到“四个把握”,即把握“谁行使、谁梳理”原则,对现有行使的行政职权全面梳理,要求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放弃或隐瞒职权事项;把握“权责法定”原则,对梳理的每项职权查找出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依据,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把握“权责—致”原则,职权清单与责任清单同步建立,每项职权必有责任对应,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受追究;把握“高效服务”原则,以改革的精神,准确定位国资监管职能,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和办事效率,全面提升国资系统为企服务水平。
四是规范程序,严格审核把关。职权及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开展以来,宁夏国资委定期掌握情况、询问进度、研究问题、提出对策,督促国资委办公室及法规处落实相关工作,并于5月7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听取了相关汇报,对职权及责任事项逐条审核,逐项把关,不断完善相关内容。目前,经梳理汇总,共确定部门行政职权24项,其中:行政检查1项,其他类别23项;共确定责任事项125项,另有建议自治区政府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