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国资委在国贸集团召开省属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安徽省监察厅副厅长、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李磊和安徽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方无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参加会议。会上,马钢集团、江汽集团、叉车集团、机场集团和国贸集团分别介绍了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四项机制的意见》,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并对深入开展省属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近两年安徽省属企业注重把廉洁风险防控深度融入到全面风险管理之中,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流程,优化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初步构建了覆盖全面、权责相宜、责任明确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深入开展廉洁风险防控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着力形成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新常态。
一要落实责任。把推进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分层分级落实责任,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要突出重点。坚持以领导人员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科学配置权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用权行为。
三要加强监控。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不断优化防控内容和措施,实施精准防控。
四要强化督查。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科学的督查制度,督促各级各类人员把廉洁风险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