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国国资委系统法治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法治建设,促进企业依法推进改革发展,近日,内蒙古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资监管企业依法治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各出资监管企业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刻认识、理解和把握新形势下依法治企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改革的精神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自身各项管理制度作为管理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和遵循,不断加强依法治企能力建设,努力打造法治国企,推动企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意见》要求,各出资监管企业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措施,确保依法治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要以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为方向,努力提升依法治企的能力。
二是以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制度建设为重点,努力提升依法治企的水平。
三是以推进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为关键,努力提升依法治企的质量。
四是以加强企业法治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提高法治人才保障水平。
五是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支撑,努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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