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外派专职监管人员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提高国资国企监管效能,近日,浙江杭州国资委出台了新的《外派专职监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新办法强调对专职监管人员工作实绩的考核,明确考核年薪与考核结果挂钩、基本年薪和考核年薪基数与专职监管人员的等级挂钩。考核工作主要采用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由监事会主席、任职企业董事会和董事监事管理处分别对专职监管人员的职业操守、工作态度、监管和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等进行评分,汇总计算后确定年薪。办法对每一项考核内容设置了详细的考核要点和评分标准,工作成绩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将给予特别奖励。
办法实施后,将适当拉开专职监管人员的年薪差距,有利于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并鼓励优秀的人才留下来为国资事业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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