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国资委重新修订并印发了《杭州市市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新办法从提高行政效率、简化工作流程、加强预算管理出发,将年度全面预算方案编报时间从每年3月底提前到2月底,在编报内容上减少了编报全面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全面预算决算报告的要求,增加了对预算管理制度体系、编制上报情况及主要指标偏离度等进行考核评价的有关内容。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近日,浙江杭州国资委重新修订并印发了《杭州市市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新办法从提高行政效率、简化工作流程、加强预算管理出发,将年度全面预算方案编报时间从每年3月底提前到2月底,在编报内容上减少了编报全面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全面预算决算报告的要求,增加了对预算管理制度体系、编制上报情况及主要指标偏离度等进行考核评价的有关内容。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