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烟台招远国资局完成两户市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
前期,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监管力度,招远国资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直属企业清查工作。清查发现,原公安局所属恒弘汽车修理厂及原市建设委员会所属建设物资供销公司两户企业工商登记均为集体所有制。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山东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招远国资局对上述两户企业进行了国有资本属性界定,通过规范产权登记将工商登记变更为国有,其中,将恒弘汽车修理厂无偿划转至招远市国资公司,并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制改造;将建设物资供销公司出资人变更为招远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目前,两户企业均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招远国资局此举理顺了企业国有产权关系,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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