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国资委四项措施强化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管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7-09

  近年来,山东日照国资委以深化改革发展为动力,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模式,全面加强国资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法规、规章及配套文件,进一步分类梳理日照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先后在国有企业担保、重大事项管理、财务监督、产权转让、中介机构聘用等方面制定了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了国资监管质量和水平。

  二是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自2011年起连续四年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纳入国资监管名单的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逐项整改,通过年度财务审计,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财务管理行为。

  三是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严格按照《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要求,认真审核、汇总所监督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按照市属国企税后净利润10%的征收比例征缴国有资本收益,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布局,解决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四是探索国企薪酬体系改革。对日照港集团、城投集团等市属重点企业实施综合绩效考核,建立企业负责人综合业绩与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通过年度经营业绩与薪酬管理挂钩,进一步完善市管企业主要负责人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国有企业负责人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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