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国资委制定出台《杭州市市属企业工资性收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通过明确工资性收入项目、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强化工资预算的刚性、加大对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等,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建立标准明确、增长适度、差距合理、关系和谐的收入分配体系。《暂行办法》还对职工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缴存比例或倍数进行了规范,特别是对补充医疗保险享受范围作了明确规定。《暂行办法》同时强化责任追究,企业出现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责令其整改、核减其下一年度工资性收入预算额度、扣减企业负责人年度履职评价得分、按职工超发工资部分同比例扣减企业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的年薪,责成董事会扣减相关部门负责人工资等处罚措施。
《暂行办法》的执行,将有利于加强企业工资管控体系建设,规范收入分配管理,合理控制内部收入分配差距,建立工资效益联动机制,推动杭州市属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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