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资委高度重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董事会建设,提高了企业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一是全面推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聘任制。通过对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进行董事会换届工作,39户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均聘任了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一批懂业务、善管理的技术性人才充实到企业董事会队伍中,董事会人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二是全面启动章程修改完善工作。基本完成23户市属国资独资企业章程的审核和批复工作,并对16户市属国有控股企业章程的制定提出了指导意见。通过完善企业《章程》,进一步明确了“三会一层”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理清了职责边界,强化了依章治企理念。
三是完善运行机构。为保障董事会的日常运行,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基本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了董事会秘书和适当的专职工作人员。同时,部分企业结合自身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截止2014年末,已有20户企业共设立了72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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