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内蒙古国资委联合召开
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会

文章来源:内蒙古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8-28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内蒙古国资委联合召开了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委员闫同义主持会议,自治区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王燕峰、内蒙古国资委副主任及永乾分别讲话。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排部署下一步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王燕峰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要求各部门、各企业准确把握改革方向、改革重点和方法步骤,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和宣传引导,扎实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及永乾在讲话中强调:各企业要深刻理解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抓好内蒙古自治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改革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各企业要以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配套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要系统推进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即不能对企业内部职工不加区别地层层降薪,也不能任由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继续维持和发展。要对现有收入分配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加大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调节力度,切实推动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要确保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稳妥推进,既要层层传递改革压力和动力,积极参与改革;也要防止大起大落,影响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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