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等专项检查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监事会从8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中旬,对市管企业及部分二级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是为了深入贯彻全市国资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天津国资两委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部署,推动企业不断提高科学决策和执行的水平和能力,防范国有企业决策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进行两个主题的专项检查。一是对所派驻市管企业及其所属1户二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14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期间企业大额资金运作情况,同时,还将对大额资金决策制度建设、大额资金界定内容及额度标准和大额资金运作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由监事会各办事处结合日常监督、年度检查掌握的情况,选择两户企业(含市管企业及其所属二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一次自行确定主题的专项检查。
天津国资委要求,在专项检查中监事会要充分发挥兼职监事作用,加强与企业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全面、准确地了解有关情况;专职监事要遵守“六要六不”原则,廉洁自律,依法履职,秉公检查,注重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确保专项检查的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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