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资委调整派驻盐业公司监事会人员、外部董事

文章来源:内蒙古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11-24

  11月20日下午,在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会议室召开内蒙古国资委调整派驻盐业公司监事会人员、外部董事与反馈盐业公司2014年度集中检查意见的会议。内蒙古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朝克图,监事会主席王桂琴,外部董事姜明晓,派驻盐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自治区盐业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局长张良及其他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内蒙古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负责同志主持。

  会上,内蒙古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负责同志宣读了调整派驻盐业公司监事会人员的通知,任命王桂琴为监事会主席;宣读了国资委聘任姜明晓为盐业公司外部董事的通知。

  王桂琴作了表态发言,表示新一届监事会将以敢于担当和勇于负责的精神,发扬上一届监事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担负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国资委赋予的职责;依法依规、行权履职,确保监事会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在不断强化监事会自身建设的同时,与盐业公司领导班子形成良性互动,共同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王桂琴还向盐业公司反馈了2014年度集中检查意见。

  姜明晓作为新聘任的外部董事,表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准确把握国家政策,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树立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一心一意帮助促进盐业公司改革发展。

  朝克图在会上要求,盐业公司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与监事会形成良性互动,大力支持和配合监事会工作;要求监事会通过实施监督和评价,不断推动企业完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求盐业公司认真研究,及时上报整改方案,做好2014年度集中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张良表示,盐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自觉自愿支持和配合监事会工作,及时上报2014年度集中检查意见的整改方案,支持外部董事行权履职,尊重外部董事的意见,共同促进企业更好发展。在盐业改革的关键时期,盐业公司将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多措并举,顺利渡过转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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