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资委党委集体研讨“严以用权”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11-26

  11月23日,江苏国资委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围绕“严以用权”专题开展第二次集体交流研讨。江苏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兼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徐郭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徐郭平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会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联系起来理解和把握,统一起来贯彻和落实。要紧密结合“两个率先”的进程,聚焦“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实践,着眼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充分运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十三五”发展的思路举措进行深入梳理谋划,确保把五大发展理念贯彻到国资国企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要着力破解“十三五”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通过鼓励和支持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优化投向、提高投效、增加投量来促转型、稳增长。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对党忠诚要始终如一,勤政为民要真情实意,严守纪律要心甘情愿,管党治党要敢于担当。

  徐郭平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他指出,该条例全面规范了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一部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他从制度管党、党建工作规范化、贯彻执行情况等角度对该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他强调,江苏国资委党委属于党组性质的党委,党委的设立、党委成员的配备都符合《条例》规定。他要求,党委成员都要认真学习好、贯彻执行好《条例》,并责成由党委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处室按照《条例》规定对《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修订完善。

  随后,李琨副主任、纪委沈建生书记、第三监事会王仲治主席、第四监事会李秀斌主席等4名同志围绕“谋事要实、创业要实”主题作了交流发言,10名处级以上干部作了书面交流。

  李琨副主任认为,“谋事要实”不但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三严三实”的最终落脚点。无论是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还是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最终都是要让党员干部们以务实的作风来推进党的事业,去踏踏实实谋事做事,保障党的奋斗目标得以实现。谋事要实,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必须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必须力戒浮躁,久久为功。

  纪委沈建生书记认为,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是对“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最好诠释,是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唯一路径和方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始终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关键在坚守责任担当,始终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要发扬实干作风,始终做到解放思想求实效。

  第三监事会王仲治主席认为,严以用权与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密不可分,落实好严以用权的各项要求,就是要牢记宗旨,强化法治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忠诚于宪法和法律;就是要牢固树立为民用权的理念,忠诚于党、国家和人民;就是要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忠诚于国资监管事业;就是要加强监事会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事会队伍。

  第四监事会李秀斌主席认为,作为国资监管战线上的一员,谋事要实就是要谋国资、国企发展之实,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发展定位作贡献。在国企改革大势、国企发展大局、国资监管工作布局中,监事会都应有所作为。监事会工作要在改革大势中谋划,要在发展全局中谋划,要在依法履职中谋划,切实做到查实情、说实话、报实情、求实效。

  徐郭平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开展专题教育以来,党委中心组认真贯彻省委部署要求,先后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等三个专题,扎实开展了六次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明确了践行“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和努力方向。接下来要提前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同时要把专题教育与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尤其是在发展改革、问题整改上要更加务实。要坚持问题导向促改革,以更实的经营业绩、市场开拓、干部队伍建设来谋发展。要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整改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的解决企业不可整改、不愿整改、不主动整改的问题。全委党员干部要狠抓落实,在“实”字上下功夫,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精心组织,稳妥推进,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不懈努力。

  江苏国资委领导,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办事处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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