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福建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全国国资委系统法治工作座谈会精神,把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贯彻落实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领域各环节,12月1日-2日,福建国资委在福州举办“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培训班。福建国资委副主任林立出席培训班并作重要讲话。
林立副主任指出,2015年是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是全面依法深化改革关键之年,也是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的重要之年。举办这次培训班是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委和国务院国资委法治工作部署的要求,是进一步依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依法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是进一步做好国资系统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的要求,国资国企系统的干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扎实做好国资国企系统法治工作。他强调,国资国企系统的领导干部和法务工作者要认真思考四个问题,即:如何认识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推进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如何落实企业领导干部在依法治企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如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依法监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法治建设,保障企业依法改革发展。他要求,参加培训的同志要珍惜宝贵机会,加强工作交流,遵守培训纪律,在今后的工作中边干边学,边思考边总结,把国资国企系统法治建设提升到新水平。
培训班还邀请到国务院国资委肖福泉副局长就“推进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打造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作专题授课。同时安排了合同、招投标、新三板、改革案例等系列讲座。20家所出资企业分管法务工作的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务部门负责同志,重要子企业分管法务工作的领导以及各设区市国资委法制部门负责同志共180多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