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国资委党委举办《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

文章来源:贵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12-18

  2015年12月15日,贵州国资委党委举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贵州省纪委副书记季森应邀作辅导报告。贵州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韩先平主持报告会。国资委机关、监事会全体干部职工及企业在委挂职人员100余人聆听了报告会。

  季森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和领导查办的典型案例,用平实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重点内容,并就大家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应该注意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他强调,新《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起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新《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依规治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纪分开,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特别是开列的“负面清单”,既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最新成果,也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鲜明特点。

  韩先平就学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入学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全体干部职工要至少通读《准则》和《条例》三遍。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要精心策划学习交流会等活动,推动全员学习,促进学深悟透,确保把《准则》和《条例》铭记于心、落实于行。二要努力营造遵章守纪的良好风尚。委机关、监事会要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倡导尊崇制度、遵守法纪的良好风气,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争做好党员、好干部、好国家工作人员。三要切实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委党委、委纪委要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使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有新进步,纪律意识有新提高,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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