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资委强化监事会监督检查揭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文章来源:湖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12-22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系列文件要求,11月,湖南国资委由委主任和党委书记亲自带队,分管监事会工作的领导和相关监事会主席参加,先后对华菱集团等省属重点国有骨干企业2014年至2015年10月监事会监督检查揭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现场督办。

  在整改工作中,湖南国资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对2014年以来监事会揭示的主要问题和风险进行了全面梳理分类,针对每户企业列举了具体的问题清单,重点关注企业在生产经营、改革改制、对外投资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逐项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拟制了整改措施和建议。对重点企业和重要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并现场督办整改进度;对其他企业和一般性问题反馈了整改意见,敦促其限期整改。共下发整改通知7份,反馈意见函11份,提示问题和风险216条,提出意见和建议180条。各监管企业按照整改通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厘清整改思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规定整改期限,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把整改工作切实融入到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全过程,确保整改到位,不走过场。从此次整改督办情况来看,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各企业做到了销账不撤帐;对于正在整改的问题,各企业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限期整改到位;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各企业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就需要提请相关部门支持解决的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通过此次整改,企业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内部管控和投资并购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和及时纠正,同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企业普遍强化了风险意识、监督意识和出资人意识,进一步明确了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方向。下一步,湖南国资委将继续加强整改力度、提高整改认识、完善整改机制、强化整改责任,将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使整改成为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防范经营风险,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的有效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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