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陕西西安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健康发展。近日,杨凌印发了《杨凌示范区深化国有企业监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点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健全董事选任、评价、问责制度。实现监事会监督全覆盖,推动监事会监督与产权管理监督、财务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二是强化管理层考核与选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选聘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实行目标考核,推行任期责任制管理。其他负责人及二级、三级企业负责人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三是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人员选拔方式,健全以业绩为导向的优胜劣汰机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对由于重大决策违规、失误,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除要求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外,还应扣发其绩效薪并给予问责。领导人员实行目标薪资制。
四是增强国有公司的投融资能力。利用多种方式融资,积极参与示范区的重点项目投资。盘活存量、放大和吸引增量,企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相互支撑,提高企业自身造血能力。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参与示范区经济建设发展,为现代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发展金融服务业等实体经济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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