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南平国资委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好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把“三公”问题的治理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内容,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畴,推出多项举措,全面规范“三公”经费开支。
截至日前,南平国资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8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1.68%,较上年同期下降56.28%,严格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同时,南平国资委积极主动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工作,在南平市政府网站和南平国资委门户网站上长期公开,保障群众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基层预算管理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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