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市构建“双三”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模式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1-05

  近年来,湖北省大冶市从构建“大国资”理念出发,立足地方实际,以“管好、盘活、增值”为目标,建立起由大冶国资局代表市政府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和行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独具大冶特色的“双三”(对企业构建起了“国资局-国资公司-出资企业”的国资监管模式和对行政事业单位构建起了“政府-国资局-主管部门”的国资监管模式)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模式。

  一、加强资源整合,管好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一是统一资产权属管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理、确权,将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移交大冶国资局统一管理。目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房屋和土地资产已经全部移交给了国资部门,其中经营性房屋资产办理房产证55宗面积35,581㎡,非经营性房屋资产办理房产证60宗面积15,7743㎡;经营性土地资产办理土地证55宗约10亩,非经营性土地资产办理土地证74宗约2,225亩。二是统一构建资产预算管理。统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的配置标准,并和财政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相结合,实行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用编制制度和资产购置预算制度。三是统一资产处置配置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所有资产处置必须报大冶国资局审批,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公开拍卖。近年来已成功拍卖法院办公楼、残联等行政单位资产和大冶大酒店等改制企业资产,收缴拍卖公务用车173辆,处置金额高达3,240万元。同时,国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对单位闲置资产进行合理调剂,近年来调剂办公场所17处共27,401平方米。四是统一资产经营管理。出台了《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通过竞价招租、公开拍租、协议承租等三种方式确定承租人,通过询价、逐年提价、集体研究确定租金价格,保证租金价格逐年增长。目前,国资部门对外经营门面共涉及383个门面,面积3.5万余平方米,全部实行了对外公开出租,年租金收入超500万元。同时,组建还地桥镇国有(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将国资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统一管理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政策范围内集体资产。

  二、加强资本运营,放大激活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一是构建运营平台,增强融资功能。分别以7,800万元资金和1.82亿元实物资产,组建了交通投资开发公司、房地产投资开发公司和森农水投资开发公司三个子公司,注册总资本达到2.6亿元。加上先前成立的城投公司,形成了以国资公司为龙头的投融资大平台,融资能力得以大大增强,极大的推进了大冶市政府重点工程的建设。二是开展股权投资,增强造血功能。以大冶市国资公司为投资主体,积极开展股权投资,促进国有资本增值裂变。投资湖北三鑫公司股权,累计收取股权红利收益已超2亿元;以有色公司铜山口、铜录山矿采矿权加价款2.03亿元投入大冶有色集团公司,支持省直企业加快发展;入股黄石市中小企业担保集团,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近4亿元;投资大冶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每年可获红利近百万元;分别入股湖北华中矿产品交易中心、鄂东矿业公司,倾力打造矿业金字招牌;入股亿赞普黄石科技公司,着力支持大数据背景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和营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建设产业园区,促进招商引资。在城北新区征地88亩,投资6,500多万元,建设六栋55,000多平方米的标准厂房,成功引进了香港汇星集团、浙江爱丽芬公司等入驻,打造为大冶市企业“孵化器”和县域经济“助推器”。在城西北工业园以BOT模式,引进1,600万元民间资本,建设面积100亩、可容纳50个专门经营机械的商业门店的鄂东南最大的机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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