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关于完善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意见》。
按照“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要求和“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坚持放管结合,坚持集中统一监管,坚持分类协同监管”的原则,《关于完善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意见》在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系、加强重大事项监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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