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烟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招远市国资局加强发动,认真组织,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了招金集团、中矿集团、国资公司三大市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通过本次章程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出资人主体,完善了高级管理人员产生办法,明确了出资人权利,更加突出了企业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并重点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负责人业绩考核、公司合并、分立、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及有关审计方面的规定,持续提升了招远市国企国资监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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