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资委党委召开省属企业党的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云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1-29

122日上午,云南省国资委党委召开省属企业党的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明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聂爱军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洪斌分别作工作报告。省国资委党委与18户省属企业党委(党组织)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省国资委主任罗昭斌主持会议,党委书记温剑作了讲话。

温剑在指出,从省委书记李纪恒在2015年度州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上的点评、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上的讲话,省委副书记钟勉在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以及省委巡视组、省审计厅在巡视和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说明省属企业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究其根源,是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全面从严治党没有落实。有的企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松弛,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好,政治担当不力;有的企业违反廉洁纪律、寻租腐败严重,有的企业领导人员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顶风违纪违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有的企业党组织、党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四风”问题屡有发生;有的企业在重大投资、企业重组等工作中,决策不当,违规操作,造成重大损失,经营严重亏损,等等。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严重影响省属企业的改革发展,决不能等闲视之;一定要认识到,这次巡视和专项审计是对省属企业的一次全面体检,是在帮助查病体、找病根,对症下药、强身健体,决不能讳疾忌医;一定要认识到,这是企业解决问题、发展壮大的一次重要契机,决不能消极应付。

温剑强调,省属企业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提质增效升级、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中发挥中坚作用,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中发挥引领作用,在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中发挥带动作用,以更严更实的优良作风去攻坚克难、闯关夺隘,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一是要着力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从严管党治党上,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加强上,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上,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上。二是要着力强化企业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要健全组织体系,规范党组织设置;要抓好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要从严管理党员,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三是要着力推动企业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促进。要着力解决“两张皮”问题,把企业党建和生产经营工作指标一并纳入企业考核体系,把抓好党建工作放到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生态和政治生态来谋划加强,促使党建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有机融合。四是要着力提高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要注重党建工作的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和载体创新,不断提升企业党组织的组织力、号召力和影响力。五是要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省属企业一定要深刻汲取部分省属企业领导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彻落实好“两项法规”,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和违纪问题;认真扎实做好巡视、专项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温剑要求,加强省属企业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主体是企业,最终要靠企业党组织。企业规模有大有小,但从严治党的标准不能有高有低;企业发展有快有慢,但管党治党的力度不能有紧有松,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是企业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省属企业党委要切实把管党治党这个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扛起来、落实好,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不懈地推动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落地见效。二是企业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各省属企业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党建、抓廉政的意识,结合分工抓好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省属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行权履职行为的监督,重点看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是否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看“三重一大”决策情况,是否违规决策、“拍脑袋”决策;看工程招投标、重组改制、产权变更与交易等情况,是否插手干预、谋取私利。

省国资委主任罗昭斌就贯彻好此次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各省属企业要层层组织发动,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全体干部和广大党员,使企业上下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在工作上形成合力。二是要突出重点,制定工作措施。各省属企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思路,制定本企业的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具体措施,推进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要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各省属企业要统筹安排,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细化和分解任务,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抓出成绩、抓出效果。

省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到会指导。省国资委领导,省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副巡视员,各省属企业党委书记、圣乙投资公司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纪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工作部门和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负责人,省国资委机关和监事会正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