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资委系统企业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文章来源:贵州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3-04

近年来,贵州省国资委系统企业结合自身实际,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线、以深化“三转”为抓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截至2015年底,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60亿元、利润总额259亿元、生产总值7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7.8%和8.8%。

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履职尽责。各企业依托“三转”、省委专项巡视、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等工作载体和平台,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突出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如乌江水电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公司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行政一岗双责的责任清单,对党委、纪委、行政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何时作出细致规定,对每个问题党委、纪委、行政领导班子各负什么责任均有明确界定,全力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省农信社纪委对系统内纪委书记分管的工作事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牵头和参与的议事事项进行集中清理,明确规定系统纪委书记不得分管基建装修、物资采购、各类招投标等业务工作,将精力不断向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汇聚,突出抓好监督责任的落实。

突出重点领域,抓好建章立制。各企业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心集中于重大决策、项目投资、资金使用、干部管理等重点领域,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如开磷集团紧抓“关键少数”,修订完善《开磷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十不准”规定》,明确规定不准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不准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不准干预和插手物资设备采购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等,全面规范高管人员履职尽责的行为。黔晟国资紧盯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推行主要领导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工作,实行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模式。西南能矿针对权属公司多处于创建初期的实际,在监察室设立纪检监察专员岗位,向7个权属公司试行派驻纪检监察专员,承担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职责,纪检监察专员接受集团党委和纪委工作考核,对集团纪委负责,不在权属公司领取薪酬,有效保证工作独立性,取得较好效果。

彰显企业特色,推动品牌创建。各企业将上级精神与行业性质、企业实际、年度重点攻坚任务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生根,形成一批独具特色的活动品牌。如贵州中烟公司遵义卷烟厂坚持找准结合点、契合点,构建廉洁文化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相结合,与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八项规定”相结合,不断拓展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性。盘江资本重点在领导人员中开展敬畏宪法法律、敬畏党规党纪、敬畏人民群众的“三敬畏”教育活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慎用手中权力、带头攻坚克难等“十带头”,通过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为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建工集团创建“责任促廉、教育促廉、制度促廉、监督促廉、文化促廉”“五大促廉”品牌,组织党员领导人员开展廉洁自律民主测评、廉洁承诺、述职述廉、廉洁谈话、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等工作,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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