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山东菏泽市国资委结合菏泽市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充分挖掘企业内外两种资源优势,积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截至2015年12月底,在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菏建集团有限公司2大企业的二级企业中共推进10户混合所有制企业。2016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菏泽市国资委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探索尝试和规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坚持“能改就改、宜改则改”,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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