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国资委清理违规配车用车加强国企领导作风建设

文章来源:石家庄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3-14

“国有企业违规配车、用车,一方面助长了奢靡之风,另一方面破坏纪律规矩,损害党的形象。各企业要以清理违规配车、用车为着力点,加强作风建设,以作风整顿的新效果促进市属国有企业违规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的新改变。”3月4日上午,石家庄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清理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罗二虎,在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如是强调指出。

会议由石家庄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清理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贾洪生同志主持并宣读《“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罗二虎作动员部署讲话。市直有关局、委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市属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指出,石家庄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从2016年2月开始,至2016年6月底结束。分为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抽查核实,完善制度、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将重点清查企业负责人违反规定超标准配车;企业亏损或者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为企业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离职、退(离)休后,仍然占用原单位公务用车;以接待为由增加高档配置、豪华内饰等问题。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以各种名义换用、借用、占用下属企业或其他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 违规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问题。企业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国有企业资产处置规定执行或未实施公开拍卖,低价或无偿出售给利益关系单位或个人;向出资企业和关联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等问题。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企业负责人离职、退(离)休后,继续在企业领取公务用车补贴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企业要按照市委要求,认真、深入、扎实的搞好专项清理工作。清理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要以自查自纠为主,各企业要根据《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切实做到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导。要结合各自实际,完善工作机制。

会议指出,要严格要求、常抓不懈。要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切实按照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完成好清理任务。要将工作成果用制度固定下来,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处置和费用、交通补贴的发放,增强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有效遏制市属企业在公务用车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在清理行动中,如有顶风违规违纪者,一律严肃处理。清理工作要坚持开门搞清理,各企业自查自纠清理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贾洪生在会议上强调,要在落实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以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抓好市属国有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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