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资委部署监管企业2015年度及第四任期综合考核工作

文章来源:内蒙古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3-16

‍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的引领作用,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考核工作方案,按照自治区国资委年度工作安排, 3月11日下午,自治区国资委召开2015年度及第四任期综合考核培训动员会,标志着监管企业负责人2015年度和2013-2015第四任期综合考核正式启动。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魏栓师,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朝克图,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何雨春,自治区派驻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王桂琴,自治区派驻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乔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王富和国资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各考核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及永乾主持。

会议首先由考核处王晓燕介绍综合考核的整体安排、详细流程、有关注意事项和考核分组情况;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苏海岩和组织部干部五处王富介绍了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测评、谈话等有关注意事项;自治区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副组长张钦介绍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有关注意事项。

随后,及永乾就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应遵守的纪律进行了强调,一是要工作认真,严格按考核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做到“谁考核谁负责”;二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考核评价工作中不受干扰、不徇私情,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准确;三是严格保密,不随意表态,不得泄露考核情况和丢失考核材料;四是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娱乐活动,不接受任何馈赠,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五是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关处分。

最后,魏栓师就做好此次考核工作讲了几点意见。他指出,自治区国资委作为自治区政府特设机构,代表自治区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就要担负起厘清国有资产、了解国有企业经营成果、掌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责任,而开展考核就是确保职责履行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在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实现“四个全面”、加强国企党的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时期,我们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通过考核工作了解企业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准确评价企业,总结成绩继续发扬,指出差距不足深入整改,达到触动企业谋发展促改革的作用。并通过考核工作,实现机关业务传帮带,促进年轻干部深入了解企业、提高业务素质。

魏栓师强调,做好考核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重要方面: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考核找问题找差距找不足。要通过深挖细掘,查找出企业在班子履职、党风廉政建设和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二是考核要坚持客观全面准确。“客观”即不能戴有色眼镜,要通过获取第一手资料对企业进行分析判断;“全面”就是要“三位一体”都涉及到,要改变过去对班子及主要领导重肯定轻问题这种情况,要做好写实写真;“准确”就是要对班子评价到位,要肯定成绩,也不能回避问题,对经营业绩要用成果、用数字说话,主客观、内外部因素都要分析到位。三是要通过考核实现严格监管。我们要增强国资监管的使命感和荣誉感,要将日常监管工作中对企业的了解与考核工作有机结合,将考核这一赋予国资监管的职责有效履行,严格加强监管,确保国有资本安全稳健运营,确保国有企业安全生产、节能环保各项职责落到实处。

魏栓师最后明确,各考核组要落实组长带队、组长负责制,要将考核每个程序每个细节深入把握、全面部署,做到深入企业前做足功课、准备充分,程序时间控制到位、了解问题查阅资料深入细致,按阶段有布置有总结有跟进,并严格遵守各项考核纪律,圆满完成此次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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