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国资委联合出台了《2016年度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办法》规定,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考核要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保障作用。
考核重点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四强”党组织建设、“四优”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建特色活动开展等项目,进行百分制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江苏省盐城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部分的成绩,作为评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奖项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比较差,需要改进的党组织,及时通报所在单位,帮助查找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限期改进,促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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