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国资委处置“僵尸企业”取得阶段性成果

文章来源:江苏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4-11

江苏省盐城市国资委对盐城市政府原“五办”撤销后划入管理、严重资不抵债并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就停产歇业的7户商贸物资企业,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改革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截至目前,已有5户企业被破产或注销终结,其余2户力争年底前处置结束。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