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江苏省国资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江苏省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要求部署,全面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重点的江苏省属企业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各企业扎实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水平大幅提升。2015年初,江苏省国资委获得首届“省政府法治创新奖”。2016年初,江苏省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被省政府研究室《参考》专刊印发。
一是法治工作重视程度在学习中增强。江苏省国资委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全国国资委系统法治工作座谈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推动全省国资系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落实法治国企建设责任。江苏省属企业普遍将法律知识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文件、法律条款,切实发挥以上率下作用。
二是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在探索中开局。江苏省属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嵌入公司治理架构,明确总法律顾问地位、落实总法律顾问岗位和人员。企业总法律顾问通过出席(列席)重要决策会议等形式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把关,保障企业依法决策;通过领导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开展法律审核,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向江苏省国资委报送的重要文件,涉及法律问题的,全部经由总法律顾问组织论证、审核签字。
三是法律管理工作体系在规范中健全。江苏省属企业全部组建法律事务机构,部分企业实现二级重要子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全覆盖。企业集团本部配备专职法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0%;普遍建立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开展竞争择优选聘外部法律顾问工作,外聘律师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四是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发展中完善。江苏省属企业三项法律审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规章制度从制定到执行、经济合同从订立到履行、重要决策从酝酿到实施进行全过程监控,切实将法律风险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融为一体。江苏省属企业普遍建立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对子企业重大案件统一扎口管理,妥善处理了一批历史遗留和新增案件。
五是法治国企建设氛围在推进中提升。江苏省属企业广泛开展以预防和惩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为重点的《刑法》知识和“学法用法守法 依规合法经营”等专题普法教育活动,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得到提升。江苏省国资委被评为江苏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并被推荐参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